关于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开发中心(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编辑: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开...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3-08 浏览次数:
根据《仙居县审计局组织的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开发中心(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仙审督报〔2021〕11号),开发中心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针对问题逐条进行了研究和整改,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决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开发中心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目前,开发中心根据本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及上年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科学、合理测算,严格按照仙居县财政局的规定,编细、编实、编准2022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关于“违规列支福利费”问题。审计指出后,资金已原渠道全额退回。目前,开发中心严格按照仙居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仙车改〔2018〕1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内控制度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发中心调整了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完善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项目(工程)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16个制度,形成内控管理“闭环”。
四、关于“往来款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了开发中心及下属托管公司挂账三年以上资金。目前,应收款已整改16笔,4225.35万元;应付款已整改29笔,4597.67万元,其他挂账均未达到收付条件。下一步,开发中心及下属托管公司将在挂账款项达到收付条件后,第一时间合规有序地开展收支。二是已与白塔镇、双庙乡、朱溪镇进行资金结算,白塔镇6000万元、朱溪镇200万元、双庙乡150万元已返还,其它未返还的乡镇均已支付。三是2021年12月27日完善了《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开发中心(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保证金、质保金、垫付的水电费等往来业务,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催收、结算,并做好相关台账。开发中心及下属国有公司严格遵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定期核查结算,确保往来款管理合规有序。
五、关于“未建立正版软件相关制度”问题。2022年1月10日出台了《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开发中心(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中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全面推进全单位使用正版软件。
中共浙江省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开发中心
(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中心)
2022年2月7日